展商中心
组织机构



【组织架构】
特邀政策指导单位:
国家碳交易产业联盟
国际能源署
国际氢能协会
中国能源研究会
中国循环经济协会
中国低碳产业委员会
联合组织单位:
德励国际会展集团
亚洲经贸发展促进中心
粤港澳大湾区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联盟等
组委会执行招商单位: 
励兴展览(上海)有限公司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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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参展须知与细则】


展位申请原则:“先报名,先付款,先安排”,展位有限,报名从速。
1 、为尊重知识产权, 参展商只能展出以自身名义登记生产、并使用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,或授权代理、经销的产品,展商自觉履行相关参展规定,严禁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作品;
2、参展单位详细填写好《参展申请及合约表》并加盖公章扫描后电邮或快递至组委会,确定报名后,按照规定参展单位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汇入组委会账户;
3根据上级要求,因防疫防控需要、消防应急安全及展会整体布局,组委会执行承办单位保留对个别展台位置进行调整的权力;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展会不能如期举办(如公共卫生事件、战争、罢工、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社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)等,组织单位可以延迟举办或取消展会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;
4、组委会在确认收到展商全部参展费用后,将发送《展位确认书》确定展位并开具等额发票;
5、展品运输、展会接待、住宿等事宜将在开展前一个月组委会另行发送《参展服务指南》;
6、提前做好相关参展准备工作,携带好个人有效证件并提前进行实名注册登记,顺利完成所有参展工作。